「古蹟修復規劃設計及施工監造培訓班」北部場課程表
*培訓班上課日期:
106年10月21日、10月28日、11月4日、11月5日(原訂11月12日)、11月11日、11月19日、11月25日、11月26日、12月2日共9天,均為全天上課。
其中11月5日及11月26日為野外參訪,地點上課時另行通知。
*培訓班上課地點:
國立台北科技大學土木館5樓(台北市忠孝東路3段1號)。
中華民國土木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全體理監事肩任各地方技師公會的使命,持續在立法院推動土木相關法令的立法及修法,同時也積極拜會各級政府及地方首長,進行溝通協商及民意奧援;近期政策推動有下列:
推動「土木工程法」 | |
推動「水保法第14之1條」修正 | |
推動「專任工程人員正名主任技師」 | |
抵制「營造業法第7條」修正 | |
推動「政府採購法第36條之1修正草案」 | |
修正「營造業法第40條第2項-技師請假問題」 | |
修正「水土保持管理相關議題」 | |
抵制「 景觀法草案」 | |
「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修法 | |
水保法第6條修改及刪除第6之1條-加入結構技師 | |
建築物耐震評估案 | |
施工作業場所危險評估可委由專業機構審查 |
專任工程人員正名為主任技師、技師受警告3次即停業 5年為限;營造業法第3條「專任工程人員」名稱,長久來嚴重矮化土木技師之專業地位;另與技師懲戒息息相關的營造業法第61條,技師受懲戒停止執行營造業業務之處分,無年限規定,實不合理...
專任工程人員正名為主任技師、技師受警告3次即停業...
轉自工程會新聞稿 為循序漸進提升我國公共工程應用建築資訊建模(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
「古蹟修復規劃設計及施工監造培訓班」北部場課程表
*培訓班上課日期:
106年10月21日、10月28日、11月4日、11月5日(原訂11月12日)、11月11日、11月19日、11月25日、11月26日、12月2日共9天,均為全天上課。
其中11月5日及11月26日為野外參訪,地點上課時另行通知。
*培訓班上課地點:
國立台北科技大學土木館5樓(台北市忠孝東路3段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