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土木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古蹟修復規劃設計及施工監造培訓班(高雄場)
一、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土木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二、協辦單位: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
三、指導單位: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四、督導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五、講習對象:土木技師公會會員。
六、 講習目的:係以提升土木技師對於文化資產在法令上及維護技術上有更深入之了解,及配合政府文化建設政策為目標,特邀國內之文化資產保存學者及專家,針對土木技師所必須加強之文化資產保存修復知識技能作再教育,期能提升國內文化資產保存修復之水準。
七、 舉辦日期:107年5月5日、5月12日、5月19日、5月20日、5月26日、6月9日、6月23日、6月24日、6月30日共9天,均為全天上課,本培訓計畫課堂上課時間占46.5小時,現場實際實習時間占13小時,總上課時數為59.5小時。其中107年5月20日及6月24日為野外參訪,地點上課時另行通知。
八、培訓班地點:高雄市土木技師公會(高雄市鼓山區中華一路203號3樓)。
九、 費用:本會會員3000元(含保證金1500元),無法全程上課者概不退款,全程上課者結訓時退還1500元。帳號:18955619,戶名:中華民國土木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十、報名及繳款方式:
1、傳真報名表至02-2748-1038全聯會辦理。
2、請至郵局劃撥繳款,帳號:18955619,戶名:中華民國土木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請於劃撥通訊欄註明:參加【古蹟修復規劃設計及施工監造培訓班-南部場】,並將報名表連同劃撥收據一併傳真至02-2748-1038辦理。
3、即日起受理報名至107/4/25(三)截止,名額50人,依報名順序額滿為止。
十一、聯絡電話及傳真:電話02-27481699分機163 王小姐;傳真02-2748-1038。
十二、說明:
1、全程上課考核缺課未達五分之一者,由中華民國土木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報請行政院文化部頒發「時數證明」。
2、本課程已申請技師換照積分中,為配合工程會節能減碳,無紙本研習證明,全程參與者資料上傳工程會網站,可至「技師及技術顧問機構管理資訊系統」查詢個人積分。
焦點政策推動
中華民國土木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全體理監事肩任各地方技師公會的使命,持續在立法院推動土木相關法令的立法及修法,同時也積極拜會各級政府及地方首長,進行溝通協商及民意奧援;近期政策推動有下列:
推動「土木工程法」 | |
推動「水保法第14之1條」修正 | |
推動「專任工程人員正名主任技師」 | |
抵制「營造業法第7條」修正 | |
推動「政府採購法第36條之1修正草案」 | |
修正「營造業法第40條第2項-技師請假問題」 | |
修正「水土保持管理相關議題」 | |
抵制「 景觀法草案」 | |
「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修法 | |
水保法第6條修改及刪除第6之1條-加入結構技師 | |
建築物耐震評估案 | |
施工作業場所危險評估可委由專業機構審查 |